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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盐酸(1+1)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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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盐酸(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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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盐酸(1+1)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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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食品中铅含量的测定,包括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
核心检测方法 样品经硝酸-过氧化氢体系微波消解后,使用盐酸(1+1)进行赶酸处理,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铅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05mg/kg,定量限(LOQ)为0.015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对照、加标回收和平行样;加标回收率应在85%-115%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微波消解后冷却至室温
2. 加入2mL盐酸(1+1)于消解罐中
3. 150℃赶酸至溶液剩余约0.5mL
4. 定容后使用石墨炉原子吸收测定
特别说明 盐酸(1+1)主要用于赶酸阶段去除过量硝酸,必须使用优级纯试剂防止引入重金属污染
HJ 776-2015 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776-2015《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32种金属元素的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水样经盐酸(1+1)酸化后直接进样,或经硝酸消解后使用ICP-OES测定金属元素含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各元素检出限0.0001-0.05mg/L,定量限为检出限的3倍
质控样品要求 每10个样品需带1个空白、1个平行样和1个加标样,RSD应≤10%
关键实验步骤 1. 取100mL水样加入1mL盐酸(1+1)
2. 混匀后静置30分钟
3. 经0.45μm滤膜过滤
4. 直接上机测定
特别说明 盐酸(1+1)用于样品保存和溶解悬浮态金属,酸化后样品应在14天内完成分析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17141-1997《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土壤中铅、镉元素的测定,检出限分别可达0.01mg/kg和0.005mg/kg
核心检测方法 土壤样品经盐酸-硝酸-氢氟酸体系消解后,使用盐酸(1+1)定容,石墨炉AAS测定
检出限与定量限 铅检出限0.01mg/kg,定量限0.05mg/kg;镉检出限0.005mg/kg,定量限0.02mg/kg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样品需分析土壤标准物质,测定结果应在证书值不确定度范围内
关键实验步骤 1. 土壤样品经混酸消解完全
2. 加入5mL盐酸(1+1)溶解残渣
3. 加热至近干
4. 盐酸(1+1)定容至25mL
特别说明 盐酸(1+1)用于溶解消解后难溶物质,必须确保完全溶解,否则影响测定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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