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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二甲硝咪唑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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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甲醇中二甲硝咪唑

NCS163040-100-A(CAS号551-92-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mL {{goodObj.date}} 钢研纳克 {{item.norm}} 见证书 {{inventory}}
  • 甲醇

    BW1607-2mL | 99.9%

  • 甲醇

    H17125-1 | 色谱级, ≥99.9%

  • 甲醇

    H17125-1 | 色谱级, ≥99.9%

  • 甲醇

    H17125-3 | GCS,≥99.9%

  • 甲醇

    H17125-3 | GCS,≥99.9%

  • 甲醇

    H17125-5 | ≥99.9%(GC)

  • 甲醇

    W11961-100ml | 超干级, ≥99.8%, H2O≤20ppm

标准物质/甲醇中二甲硝咪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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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二甲硝咪唑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29697-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二甲硝咪唑的测定》
适用范围
检测对象 动物肌肉、内脏、蛋、奶等动物源性食品
目标物 二甲硝咪唑及其代谢物残留量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HPLC-MS/MS)
色谱条件 C18色谱柱(2.1×150mm, 3.5μm)
流动相:0.1%甲酸水溶液-乙腈梯度洗脱
流速:0.3mL/min
检出限与定量限
检出限(LOD) 0.3 μg/kg(以基质匹配标准溶液计)
定量限(LOQ) 1.0 μg/kg(满足残留检测要求)
质控样品要求
空白对照 每批次≥2个阴性基质空白
加标回收 3个浓度水平(1.0、2.0、10.0 μg/kg)
回收率范围:80%-110%
每批次≥4个平行样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提取 5g样品+10mL乙腈均质提取,离心后取上清液
净化处理 HLB固相萃取柱净化,5mL甲醇活化,5mL水平衡,甲醇-水(1:9)淋洗
浓缩定容 40℃氮吹至近干,1mL甲醇-水(1:9)复溶,0.22μm滤膜过滤
特别说明
注意事项 1. 实验全程避光操作(光敏性物质)
2. 使用内标法定量(氘代二甲硝咪唑为内标物)
3. 不同基质需建立专属标准曲线
4. 每批样品需随行标准曲线(r≥0.995)
法规要求 我国规定动物源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二甲硝咪唑残留(禁用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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