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红外法 适用HJ637-2018)
-
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红外法 适用HJ637-2018)
NCSZ-160133-11 | 10mL
-
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红外法 适用HJ637-2018)
NCSZ-160134-4 | 10mL
-
四氯乙烯(石油类红外法)标准溶液(适用HJ 637-2018)
NCSZ-160133-3 | 10mL
-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红外法)标样
NCSZ-160133-8 | 10mL
-
红外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样
BW02219-9 | 10mL
-
红外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样
BW02219-10 | 10mL
-
红外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样
BW02219-11 | 10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红外法 适用HJ637-2018)
手机版:标样/四氯乙烯中石油类(红外法 适用HJ637-2018)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HJ 637-2018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C6-C40)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500ml,萃取液体积为50ml时,方法检出限为0.06mg/L。
1. 样品酸化后经四氯乙烯萃取分离
2. 通过硅酸镁吸附柱去除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
3. 红外分光光度法在2930cm⁻¹、2960cm⁻¹、3030cm⁻¹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4. 三波长法计算石油类含量
检出限:0.06mg/L(取样500ml)
定量限:0.24mg/L(取样500ml)
注:检出限随取样体积变化,取样100ml时检出限为0.3mg/L
1. 每批样品(≤20个)需做1个空白试验
2. 每批样品至少测定10%的平行样
3. 每批样品至少带一个质控样(标准物质)
4. 硅酸镁吸附柱效率验证:处理后的标准油吸光度应降至未处理前的5%以下
步骤1:样品采集 - 使用玻璃瓶采集,避免塑料制品污染
步骤2:酸化破乳 - 加盐酸至pH≤2
步骤3:萃取分离 - 四氯乙烯萃取3次,每次用量25ml
步骤4:脱水处理 - 萃取液过无水硫酸钠脱水
步骤5:硅酸镁净化 - 去除动植物油类极性物质
步骤6:红外测定 - 使用4cm石英比色皿扫描2930cm⁻¹、2960cm⁻¹、3030cm⁻¹波长
1. 四氯乙烯纯度要求:在2800cm⁻¹~3100cm⁻¹扫描不应有锐峰
2. 样品保存要求:24h内萃取,萃取后7天内完成测定
3. 硅酸镁活化:使用前需在550℃马弗炉中灼烧4小时
4. 干扰排除:样品中悬浮物>5%时需离心分离
5. 安全防护:四氯乙烯为有毒试剂,操作应在通风橱进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