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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中水分分析质控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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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中水分分析质控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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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中水分分析质控样介绍:

产品名称:肉制品中水分分析质控样
规格:40g/铝箔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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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各类食品的水分含量测定,包括生鲜肉、肉干、香肠、腌腊制品等肉制品类型。

核心检测方法

第一法 直接干燥法:样品在101-105℃常压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适用于水分含量>0.5g/100g的肉制品

第二法 减压干燥法:样品在70±1℃、≤100mmHg减压条件下干燥,适用于高温易分解的肉制品

检出限与定量限

直接干燥法:定量限0.10g/100g(称样量2g时)

减压干燥法:定量限0.05g/100g(称样量5g时)

实际检出能力取决于天平精度(要求0.001g)和称样量

质控样品要求

1. 基质应与实际样品一致(如猪肉/牛肉/禽肉制品)

2. 水分含量应覆盖检测范围(建议10%-75%)

3. 有证标准物质需提供标准值及不确定度

4. 每批样品检测需同步进行质控样测定

5. 质控结果偏差应≤标准值不确定度的2倍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制备:肉制品需均质处理,高脂样品需加海砂分散

2. 称量皿恒重:101-105℃干燥至两次质量差≤2mg

3. 样品称量:精确至0.001g,取样量使水分量>0.05g

4. 干燥过程:干燥箱预热至103±2℃,干燥时间2-4小时

5. 冷却称重:干燥器冷却30min后迅速称量(<2min)

6. 恒重判定:继续干燥1小时后质量变化≤2mg

特别说明

1. 脂肪干扰处理:高脂肉制品(脂肪>20%)需增加干燥次数

2. 水分活度影响:腌腊制品需防止干燥过程中盐分结晶

3. 温度控制:实际温度与设定温度偏差需≤±1℃

4. 方法选择:含挥发性物质的烟熏肉制品建议用蒸馏法

5. 结果表示:以g/100g为单位,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