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混标 酚类 替代物混标 - 1.5mL
酚类 替代物混标 - 1.5mL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酚类 替代物混标 - 1.5mL

C-131L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5mL {{goodObj.date}} 萘析精选 {{item.norm}} 需预定,货期45天左右 {{inventory}}
酚类 替代物混标 - 1.5mL介绍:

 溶剂:甲醇

2,4,6-三溴苯酚 2000 ug/mL2-氟苯酚 2000 ug/mL苯酚-d5 2000 ug/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酚类 替代物混标 - 1.5mL

手机版:酚类 替代物混标 - 1.5mL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744-2015《水质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适用于水体中19种酚类化合物的定性定量分析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酚类化合物检测
包含苯酚、烷基酚、氯酚等19种目标物,替代物混标用于过程质控
核心检测方法
方法原理 1. 样品酸化后经二氯甲烷液液萃取
2. 萃取液经脱水、浓缩、衍生化(五氟苄基溴)
3. 气相色谱分离+质谱检测(SIM模式)
检出限与定量限
技术指标 方法检出限:0.02~0.05 μg/L(不同化合物)
定量限范围:0.08~0.20 μg/L
标准曲线范围:0.5~100 μg/L(r²≥0.995)
质控样品要求
质控规范 1. 每批样品需做空白试验和替代物回收率试验
2. 替代物回收率范围:70%~130%(如2,4,6-三溴酚)
3. 每20个样品需加测质控样(加标回收率75%~125%)
关键实验步骤
操作要点 1. 样品预处理:调节pH≤2,加入替代物混标后立即萃取
2. 衍生化条件:60℃水浴反应60min(五氟苄基溴:丙酮=1:4)
3. 仪器参数:DB-5MS色谱柱(30m×0.25mm×0.25μm),程序升温
特别说明
注意事项 1. 样品需在4℃避光保存,7日内完成萃取
2. 高氯废水需额外加入硫代硫酸钠去除氧化剂干扰
3. 替代物响应值偏差>30%时需重新分析批次样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