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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总氮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106105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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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总氮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106105

ERM-1019-20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环保部/标样所 {{item.norm}} 500mg/L {{inventory}}
标样所 总氮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106105相关批次浓度及证书:

在售批次及浓度

批号:106103,浓度:500mg/L,效期:2029.05.30(剩1支)

出过的批次及浓度

批号:106103,浓度:500mg/L,效期:2029.05.30;批号:106102,浓度:500mg/L,效期:2028.10.30;批号:106101,浓度:500mg/L,效期:2027.12.30

【用途】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仪器校准和绘制校准曲线。

证书样板仅参考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 17034、指南3135等)及GB/T 27025(等同采用ISO/IEC 17025)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可配套《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等方法,用于总氮污染物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仪器校准、方法评价、样品赋值等。

一、标准样品制备

本环境标准样品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原料,纯水为溶剂,在(20±3)的洁净室中,以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灌装于20 mL玻璃安甑瓶中,每瓶20 mL

二、均匀性与稳定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对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结果显示均匀性和稳定性均良好。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本环境标准样品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保存与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可室温或冷藏保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和碰撞。若冷藏保存,使用前应平衡至室温并摇匀。安瓶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限是指安甑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

四、溯源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采用重量-容量法定值。通过使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原料、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本环境标准样品量值溯源至SI基本单位。

五、标准值与不确定度

本环境标准样品的标准值为配制值,经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分析核验,测定均值与配制值无显著性差异。不确定度由定值不确定度分量、均匀性不确定度分量和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等合成。

本环境标准样品的标准值和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总氮溶液标准样品   106103

特性名称标准值(mg/L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溶剂
总氮(以氮计)5002%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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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99.0%
250g
7727-21-1
2030-04-22
1
400
1000μg/mL
20mL
7757-79-1
2027-05-13
≥10
42
1000μg/mL
50mL
7757-79-1
2027-09-25
≥10
48
8.31μg/mL
20mL
7727-37-9
2027-08-21
≥10
36
2组分
500mL
2026-02-22
2
180
-
20mL
0
39
≥99.0%
200g
7727-21-1
0
450
≥99.0%
500g
7727-21-1
0
800
2.50μg/mL
1000mL
7757-79-1
0
360
-
20mL
0
39
4组分
4瓶/套
0
240
50mg/mL
250mL
7727-21-1
0
120
AR
500g
7727-21-1
0
80
GR
100g
7727-21-1
0
150
15mg/L(不稀释)
500mL
0
400
5mg/L(不稀释)
500mL
0
400
15.0mg/L
500mL
0
400
75.0mg/L
500mL
0
400
见证书
500mL
0
500
查看更多 HJ 636-2012 的产品
国家标准解读: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浓度范围0.20~7.00mg/L的总氮测定
适用于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及各类废水监测
当样品量少于10mL时检出限可降至0.05mg/L
核心检测方法 1.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120~124℃高压灭菌30分钟
2. 紫外分光光度检测:220nm和275nm双波长测定
3. 硝酸盐氮校准曲线法定量(需使用总氮标准样品)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0.05mg/L(取样量25mL时)
定量下限:0.20mg/L
测定上限:7.00mg/L(超过需稀释)
质控要求与实验步骤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样和标准样品(如106105)
2. 校准曲线R²≥0.999
3. 每20个样品至少插入1个质控样
4. 质控样回收率需在90%~110%之间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混匀后过0.45μm滤膜去除颗粒物
2. 消解体系:10mL样品+5mL碱性过硫酸钾溶液
3. 高压消解:121℃±1℃保持30分钟
4. 冷却后加入1mL盐酸(1+9)中和
5. 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定:220nm测定值减去2倍275nm测定值
特别说明
1. 总氮标准样品(如106105)必须随批消解,不可单独配制
2. 过硫酸钾试剂需验证空白值(含氮量≤0.0005%)
3. 消解管密封性直接影响结果准确性
4. 高氯废水需增加过硫酸钾用量(氯离子>1.5g/L时干扰显著)
5. 实验用水必须使用无氨水(电导率≤0.2m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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