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样所 总氮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106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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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硒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GSB 07-1253-2000 |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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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氨氮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GSB 05-1145-2000 | 5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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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钠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GSB 07-1262-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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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汞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GSB 07-1274-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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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氨 分析校准用标准样品
GSB 07-2439-2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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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P2O5以五氧化二磷计算浓度质控样15μg/mL
NCSZ-P2O5-15μg/mL | 1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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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Ge锗标准溶液/5%硝酸+5%氢氟酸
NCS1876316 | 5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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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344 | 3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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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TP总磷标准溶液
NCS1876307 | 8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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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COD-Mn高锰酸盐指数质控样5.6μg/mL
NCSZ-COD(Mn)-5.6μg/mL | 5.6μg/mL



在售批次及浓度:
批号:106103,浓度:500mg/L,效期:2029.05.30(剩1支)
出过的批次及浓度:
批号:106103,浓度:500mg/L,效期:2029.05.30;批号:106102,浓度:500mg/L,效期:2028.10.30;批号:106101,浓度:500mg/L,效期:2027.12.30
【用途】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仪器校准和绘制校准曲线。
证书样板仅参考: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 17034、指南31、35等)及GB/T 27025(等同采用ISO/IEC 17025)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可配套《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等方法,用于总氮污染物环境监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仪器校准、方法评价、样品赋值等。
一、标准样品制备
本环境标准样品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高纯物质为原料,纯水为溶剂,在(20±3)℃的洁净室中,以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灌装于20 mL玻璃安甑瓶中,每瓶20 mL。
二、均匀性与稳定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采用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对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结果显示均匀性和稳定性均良好。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本环境标准样品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保存与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可室温或冷藏保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和碰撞。若冷藏保存,使用前应平衡至室温并摇匀。安瓶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限是指安甑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最后日期。
四、溯源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采用重量-容量法定值。通过使用具有计量溯源性的原料、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本环境标准样品量值溯源至SI基本单位。
五、标准值与不确定度
本环境标准样品的标准值为配制值,经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分析核验,测定均值与配制值无显著性差异。不确定度由定值不确定度分量、均匀性不确定度分量和稳定性不确定度分量等合成。
本环境标准样品的标准值和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总氮溶液标准样品 10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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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方法
适用于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地下水及各类废水监测
当样品量少于10mL时检出限可降至0.05mg/L
2. 紫外分光光度检测:220nm和275nm双波长测定
3. 硝酸盐氮校准曲线法定量(需使用总氮标准样品)
定量下限:0.20mg/L
测定上限:7.00mg/L(超过需稀释)
2. 校准曲线R²≥0.999
3. 每20个样品至少插入1个质控样
4. 质控样回收率需在90%~110%之间
2. 消解体系:10mL样品+5mL碱性过硫酸钾溶液
3. 高压消解:121℃±1℃保持30分钟
4. 冷却后加入1mL盐酸(1+9)中和
5. 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定:220nm测定值减去2倍275nm测定值
2. 过硫酸钾试剂需验证空白值(含氮量≤0.0005%)
3. 消解管密封性直接影响结果准确性
4. 高氯废水需增加过硫酸钾用量(氯离子>1.5g/L时干扰显著)
5. 实验用水必须使用无氨水(电导率≤0.2m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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