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
-
水中硝酸盐氮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3 | 500mg/L
-
水中六价铬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7 | 500mg/L
-
水中挥发酚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6 | 100mg/L
-
水中氯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1 | 1000mg/L
-
水中硫酸根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GBW(E)080372 | 1000mg/L



货号:BW085509
分类:无机
批次:250430
浓度:7.45mg/L
规格:20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PH
手机版:PH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定量下限:0.025mg/L(取样量50ml时)
2. 校准曲线相关系数≥0.999
3. 每10个样品插入1个有证标准物质(浓度覆盖高中低范围)
4.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2. 显色反应:冷却后加1ml抗坏血酸+2ml钼酸盐溶液,混匀静置15分钟
3. 比色测定:使用30mm比色皿,700nm波长测定吸光度
2. 消解后如样品浑浊需过滤处理
3. 显色时pH需控制在3-10范围内
4. 玻璃器皿需用盐酸(1+1)浸泡除磷
测定下限:0.20mg/L(取样量10ml时)
2. 校准曲线需做6个浓度点,相关系数≥0.999
3. 每批样品至少带1个有证标准物质(推荐浓度0.5-2.0mg/L)
4. 平行样相对偏差≤10%
2. 冷却:消解后自然冷却,加1ml盐酸(1+9)中和
3. 比色:使用10mm石英比色皿,分别测定220nm和275nm处吸光度
2. 消解冷却后需及时测定(4小时内)
3. 样品中六价铬>3.0mg/L时产生负干扰
4. 每新配过硫酸钾需验证空白吸光度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