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纯品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1ST47466Z-100μg
¥ 2000.0
¥ 2000.0
100μg
First Standard
见证书
+
0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介绍: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货号:1ST47466Z-100μg 由 萘析商城 为您提供,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货号:1ST47466Z-100μg的报价、型号、货期、参数(浓度)等信息,欢迎来电或通过在线客服咨询。除供应 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货号:1ST47466Z-100μg 外,萘析商城还可为您提供其他标准物质、质控样、化学试剂、SPE、免疫亲和柱、针头滤器、色谱柱、进样瓶、离心管、枪头等实验室耗材类产品,是您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10种兽药固体混标/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动物性食品中10种兽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7号-9-2019
适用范围 适用于猪、牛、羊等动物肌肉、肝脏、肾脏及牛奶等样品中磺胺类、喹诺酮类等10种兽药残留的定性及定量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通过固相萃取(SPE)进行样品前处理,使用C18色谱柱分离,多反应监测(MRM)模式进行定性与定量。
检出限与定量限 10种兽药的检出限(LOD)为0.1~0.5 μg/kg,定量限(LOQ)为0.5~2.0 μg/kg,具体数值依据化合物种类和基质类型调整。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空白对照、加标回收样品(低、中、高浓度),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相对标准偏差(RSD)≤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均质后乙腈提取;
2. 氮吹浓缩后复溶;
3. 固相萃取柱净化;
4. 流动相梯度洗脱分离;
5. 质谱内标法定量。
特别说明 实验需严格避免β-内酰胺酶等干扰物质的影响;若样品基质复杂,可适当调整SPE柱类型或洗脱程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