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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混标 甲醇中3种内标同位素混标/EPA8260/HJ 605-2011/HJ 642/HJ 643(氟苯、1,4-二氯苯-d4、氯苯-D5)
甲醇中3种内标同位素混标/EPA8260/HJ 605-2011/HJ 642/HJ 643(氟苯、1,4-二氯苯-d4、氯苯-D5)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氟苯(CAS号:462-06-6), 1,4-二氯苯-D4 (CAS号: 3855-82-1) , 氯苯-D5 (CAS号: 3114-55-4)为原料,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6991

氟苯

1000

2

1,4-二氯苯-D4

1000

2

氯苯-D5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 (30m×0.32mm×0.25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00℃;检测器:200℃

柱箱:40℃(5min),10℃/min→200℃

2. 色谱图:

编号

名称

CAS

1

氟苯

462-06-6

2

氯苯-D5

3114-55-4

3

1,4-二氯苯-D4

385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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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标准详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卤代烃、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使用内标法定量(第6.3.2条)
• 推荐使用氯苯-D5作为内标物(表1注c)
• 规定内标物响应值变化应控制在±30%以内(第8.3.3条)

检出限:方法检出限为0.1-0.5 μg/kg(附录A)

2
EPA 8260D-2018《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适用范围:适用于固体基质、水样和空气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

关键条款:
• 第7.2节规定必须使用内标校正程序
• 推荐使用氟苯、1,4-二氯苯-d4等作为替代物(表4)
• 要求内标保留时间偏差不得超过±0.5分钟(第11.3.2条)

检出限:典型方法检出限为5-10 μg/L(水样)

3
《固体废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固体废物中36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关联内容:
• 要求使用内标法定量(第6.3节)
• 建议选择保留时间接近目标物的氘代化合物作为内标(附录B)
• 规定内标物回收率应控制在70-130%(第9.3条)

检出限:方法检出限为0.1-0.5 mg/kg(表1)

4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关联内容:
• 第6.2.3条规定内标物应选择化学性质相似的氘代物
• 要求内标物应在分析序列中均匀分布(第8.3.2条)
• 明确内标物峰面积RSD应≤20%(第9.3.3条)

检出限:方法检出限为0.6-3.0 μg/kg(附录A)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