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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4种金属混标/(银铋镉铊)/HJ 1315-2023 土壤和沉积物 第一组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标液/4种金属混标/(银铋镉铊)/HJ 1315-2023 土壤和沉积物 第一组

BW900050XW-100mL
¥ 500.0
¥ 500.0
100mL
曼哈格
1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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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4种金属混标/(银铋镉铊)/HJ 1315-2023 土壤和沉积物 第一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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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标液/4种金属混标/(银铋镉铊)/HJ 1315-2023 土壤和沉积物 第一组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食品中铅、镉、汞、砷等27种元素的测定(包含常见4金属组合)
关联内容: 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检测
要求混标溶液应包含目标元素且浓度匹配基体
需验证元素间干扰效应
检出限:
铅:0.003 mg/kg
镉:0.001 mg/kg
汞:0.0005 mg/kg
砷:0.005 mg/kg
2.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及废水中金属元素测定(包含Pb、Cd、Hg、As等)
关键要求: 混标需包含内标元素(如Sc、Ge、Rh)
需进行质量数干扰校正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应≥0.995
检出限:
铅:0.03 μg/L
镉:0.01 μg/L
汞:0.02 μg/L
砷:0.10 μg/L
通用要求说明:
• 所有混标溶液必须为有证标准物质(CRM)
• 不同元素浓度配比应符合目标样品的浓度范围
• 需进行方法验证(参考GB/T 27417-2017
• 保存条件一般为4℃避光,开封后需标注启用时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