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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基质类 单标 有机肥料中技术指标分析标准物质(NY/T525-2021/GB/T22923-2008/NY/T2540-2014/NY/T2541-2014/GB/T17767.1-2008/GB/T17767.2-2010/GB/T17767.3-2010/NY/T2542-201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in organic fertilizer
有机肥料中技术指标分析标准物质(NY/T525-2021/GB/T22923-2008/NY/T2540-2014/NY/T2541-2014/GB/T17767.1-2008/GB/T17767.2-2010/GB/T17767.3-2010/NY/T2542-201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in organic fertilizer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有机肥料中技术指标分析标准物质(NY/T525-2021/GB/T22923-2008/NY/T2540-2014/NY/T2541-2014/GB/T17767.1-2008/GB/T17767.2-2010/GB/T17767.3-2010/NY/T2542-2014)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in organic fertilizer

RMH-F384
¥ 1180.0
¥ 1180.0
100克/瓶
2027-12-01
萘析精选
见证书/广东 江门 有机 肥料/粉末
+
≥10
有机肥料中技术指标分析标准物质(NY/T525-2021/GB/T22923-2008/NY/T2540-2014/NY/T2541-2014/GB/T17767.1-2008/GB/T17767.2-2010/GB/T17767.3-2010/NY/T2542-2014)介绍:
量值基本信息:

编号

物质名称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RMH-F384

有机质

26.6%

3.0%

总氮

1.07%

0.15%

总磷(五氧化二磷计)

1.29%

0.15%

总钾(氧化钾计)

1.52%

0.16%

酸碱度

7.22

0.28

产品详细信息:

本标准物质对有机肥中技术指标分析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地质、环保和卫生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市售广东江门有机肥为基体,在制备过程中经自然风干、去杂质、磨粉高速混合等特殊均质化手段,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玻璃瓶中,并经Co60辐射灭菌避光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物质名称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RMH-F384

有机质

26.6%

3.0%

总氮

1.07%

0.15%

总磷(五氧化二磷计)

1.29%

0.15%

总钾(氧化钾计)

1.52%

0.16%

酸碱度

7.22

0.28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按照标准NY/T525-2021有机肥料附录C、附录D、附录E规定的方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其中有机质采用NY/T525-2021有机肥料附录C中重铬酸钾容量法,最小取样量为0.3g;总氮采用NY/T525-2021有机肥料附录D中的酸消煮-滴定法和GB/T22923-2008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中的自动定氮仪法共同验证,最小取样量0.5g;总磷和总钾按照标准NY/T2540-2014 肥料钾含量的测定&NY/T2541-2014肥料磷含量的测定中的仪器方法,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最小取样量为0.2g;酸碱度采用pH计法,最小取样量为5.0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暂定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以干态计定值方法:有机质采用重铬酸钾容量法;总氮采用酸消煮-滴定法和自动定氮仪法;总磷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和酸消解-分光光度法;总钾采用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和酸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FAAS;酸碱度采用pH计法分别进行测定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瓶封装,每瓶100g,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严格防止玷污和室内干燥称量时样品带静电。不考虑样品含有的绝对水分,规定有机质最小取样量为0.2g;总氮最小取样量为0.5g;总磷和总钾最小取样量为0.2g;酸碱度最小取样量为5.0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 

本标准物质适用于以下标准,请在标准范围内使用。

NY/T525-2021《有机肥料》

GB/T22923-2008《肥料中氮、磷、钾的自动分析仪测定法》

GB/T17767.1-2008《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1部分:总氮含量》

GB/T17767.2-201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2部分:总磷含量》GB/T17767.3-2010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的测定方法 第3部分:总钾含量

NY/T2542-2014肥料 总氮含量的测定

NY/T2541-2014肥料 磷含量的测定

NY/T2540-2014肥料 钾含量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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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有机肥料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等有机物料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料的技术指标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总氮采用凯氏定氮法(HJ 717),总磷采用钒钼黄分光光度法(NY/T 2541),总钾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22923)。
检出限与定量限 总氮检出限为0.01%,定量限为0.05%;总磷检出限为0.005%,定量限为0.02%;总钾检出限为0.01%,定量限为0.05%。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检测需包含至少1个空白样、1个平行样和1个标准物质样品,平行样偏差需≤5%。
关键实验步骤 样品需研磨至80目,过筛后采用四分法缩分;消解过程需控制温度在380±10℃,避免暴沸。
特别说明 重金属检测需单独取样,避免交叉污染;水分测定需在2小时内完成,防止吸潮或挥发。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