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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氟、氯、硫酸根、硝酸根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中氟、氯、硫酸根、硝酸根

BW0600
水中氟、氯、硫酸根、硝酸根
¥ 120.0
¥ 120.0
20mL
2027-06-01
海岸鸿蒙
F-(2-2.5)2.23μg/mL Cl- (8-10)9.78μg/mL SO4 2- (10-14)12.6μg/mL NO3- (2-4)3.62μg/mL
+
≥10
水中氟、氯、硫酸根、硝酸根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日常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国家二级标准物质和六次纯化水(经离子交换、反渗透、六效蒸馏)为原料,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水中氟溶液标准物质、水中氯溶液标准物质、水中硫酸盐、水中硝酸盐溶液标准物质离子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并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采用离子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质控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

本标准物质每支20mL。建议置于室温条件下避光保存。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

五、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物质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成份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基体

BW0600

水中氟、氯、

硫酸根、硝酸根

F-

3.68

5%

H2O

Cl-

19.9

SO42-

31.4

NO3-

4.81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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