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混标 65 项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适用于 HJ 605-2011
65 项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适用于 HJ 605-2011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65 项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适用于 HJ 605-2011

Q-10231-O
¥ 2825.0
¥ 2825.0
见证书
萘析精选
预定货期:90天左右,保质期:1年以上
+
0
65 项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适用于 HJ 605-2011介绍:

证书:
规格:
HJ 605 方法中 65项挥发性有机物, 浓度均为 100ug/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65 项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适用于 HJ 605-2011

手机版:65 项挥发性有机物混标/适用于 HJ 605-2011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1.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605-2011《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测定,包括苯系物、卤代烃、酯类等65种目标化合物,检测浓度范围为0.04~200 µg/kg。
3. 核心检测方法
采用吹扫捕集技术对样品中VOCs进行富集,结合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吹扫温度为40℃,吹扫时间11分钟,解析温度180℃。
4.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MDL)为0.04~0.20 µg/kg,定量限(LOQ)为0.16~0.80 µg/kg,具体数值因化合物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
5. 质控样品要求
每批次样品需包含至少1个实验室空白、1个平行样及1个加标样品。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70%~130%,相对标准偏差(RSD)≤25%。
6.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采集后需立即冷藏(4℃以下)并避光保存,7日内完成分析;
2. 样品前处理使用5 g样品与10 mL超纯水混合,加入内标(如氟苯);
3. 吹扫捕集系统需定期校准,避免交叉污染;
4. GC-MS采用DB-624色谱柱(60 m×0.32 mm×1.8 µm),程序升温。
7. 特别说明
实验中使用的65项VOCs混标需符合标准物质证书要求,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免长时间储存导致挥发性损失。若样品中待测物浓度超过标准曲线范围,需稀释后重新测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