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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9种混合标准溶液-铝锰铁铜锌砷硒镉铅Al,Mn,Fe,Cu,Zn,As,Se,Cd,Pb/介质:10%硝酸+tr.盐酸介绍:

产品组成:
编号 产品浓度
NCS141515 100μg/mL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标准物质/9种混合标准溶液-铝锰铁铜锌砷硒镉铅Al,Mn,Fe,Cu,Zn,As,Se,Cd,Pb/介质:10%硝酸+tr.盐酸

手机版:标准物质/9种混合标准溶液-铝锰铁铜锌砷硒镉铅Al,Mn,Fe,Cu,Zn,As,Se,Cd,Pb/介质:10%硝酸+tr.盐酸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铝(Al)、锰(Mn)、铁(Fe)、铜(Cu)、锌(Zn)、砷(As)、硒(Se)、镉(Cd)、铅(Pb)等元素的定量分析,包括谷物、蔬菜、肉制品、乳制品等各类食品基质
核心检测方法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适用于所有9种元素的高灵敏度检测

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适用于除砷、硒外的金属元素

3.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可作为备选方法

检出限与定量限

ICP-MS法典型指标:

• 铝/铁/锌:0.01 mg/kg (检出限), 0.03 mg/kg (定量限)

• 铜/锰:0.002 mg/kg (检出限), 0.006 mg/kg (定量限)

• 砷/硒:0.0005 mg/kg (检出限), 0.002 mg/kg (定量限)

• 镉/铅:0.0002 mg/kg (检出限), 0.0005 mg/kg (定量限)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需带基质匹配标准物质(如GBW10010大米粉)

2. 每20个样品插入1个空白和1个加标回收样

3. 平行样数量≥10%样品量

4. 回收率控制范围:85%-115%(Cd/Pb), 80%-120%(其他元素)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前处理:0.5g样品+5mL硝酸微波消解(梯度升温至190℃)

2. 定容:消解后冷却,用超纯水定容至25mL(含2%硝酸)

3. 仪器分析:采用ICP-MS时需设置碰撞反应池模式消除干扰

4. 内标校正:添加锗(Ge)、铟(In)、铋(Bi)作为内标元素

特别说明

1. 砷、硒检测需注意价态转化,推荐微波消解时加入1mL过氧化氢

2. 高盐样品需采用内标校正或稀释消除基质效应

3. 标准溶液需用10%硝酸介质配制并定期验证稳定性

4. 实验室温度应控制在20±2℃,湿度≤60%

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700-2014《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海水及废水中铝、锰、铁、铜、锌、砷、硒、镉、铅等元素的测定,特别适合多元素同时分析
核心检测方法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为主,推荐使用碰撞/反应池技术消除多原子离子干扰
检出限与定量限

• 铝/铁:0.5 μg/L (检出限)

• 铜/锌/锰:0.05 μg/L (检出限)

• 砷/硒:0.02 μg/L (检出限)

• 镉/铅:0.01 μg/L (检出限)

注:定量限按检出限的3倍计算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样、平行样和标准物质(如GSB07-3174水质标样)

2. 每10个样品插入1个加标回收样

3. 连续校准验证(CCV)频率:每分析20个样品后

4. 内标回收率范围:85%-11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预处理:水样经0.45μm滤膜过滤,加硝酸酸化至pH<2

2. 内标添加:上机前加入铑(Rh)、铼(Re)作为内标

3. 干扰校正:针对ArO⁺对铁(56Fe)干扰采用动能歧视模式

4. 仪器校准:用1%硝酸介质配制标准曲线(0-100μg/L)

特别说明

1. 海水样品需增加稀释因子(10-100倍)降低盐效应

2. 对总溶解态元素测定需注意过滤操作规范性

3. 标准溶液介质要求:硝酸浓度1-3%,盐酸<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T 5750.6-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及管道输配水中铝、铁、锰、铜、锌、砷、硒、镉、铅的日常检测与安全监控
核心检测方法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铝、铁、锰、铜、锌

•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砷、硒

•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GFAAS):镉、铅

检出限与定量限

• ICP-OES法:铝0.008mg/L, 铁0.003mg/L, 锰0.001mg/L

• AFS法:砷0.0001mg/L, 硒0.0002mg/L

• GFAAS法:镉0.0001mg/L, 铅0.0005mg/L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使用GBW(E)080951饮用水标样验证

2. 加标回收率控制:铝/铁/锰(90-110%),砷/硒(85-115%)

3. 平行样相对偏差:≤10%(浓度>10倍检出限时)

关键实验步骤

1. 采样保存:水样采集后立即加硝酸酸化至pH<2(除硒需用聚乙烯瓶)

2. 砷/硒前处理:需加入5%硫脲-抗坏血酸混合液预还原

3. 仪器校准:标准系列需与样品基体匹配

4. 铁/锰检测:高含量样品需稀释避免光谱干扰

特别说明

1. 铝检测需注意避免采样容器污染

2. 硒检测应使用氢化物发生专用管路

3. 标准溶液介质要求:硝酸浓度2%,与样品保存条件一致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