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基质类 混标 水中挥发酚分析质控样品(HJ 503-2009)
水中挥发酚分析质控样品(HJ 503-2009)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水中挥发酚分析质控样品(HJ 503-2009)

MRM1528
¥ 180.0
¥ 180.0
20mL/瓶
2024-01-01
萘析精选
挥发酚(以苯酚计)49±8(μg/L)
+
≥10
水中挥发酚分析质控样品(HJ 503-2009)介绍:

批次号:E091552
含量:挥发酚(以苯酚计)49±8(μg/L)
规格:20mL/瓶
生产日期:2023-01-01
有效期:2024-01-01
适用国标:HJ 503-2009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水中挥发酚分析质控样品(HJ 503-2009)

手机版:水中挥发酚分析质控样品(HJ 503-2009)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HJ 503-2009《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工业废水中挥发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测定范围为0.002-0.12mg/L(以苯酚计),高浓度样品需稀释后测定。

核心检测方法

1. 蒸馏预处理:水样加磷酸酸化后蒸馏,分离挥发酚
2. 显色反应:馏出液中加入4-氨基安替比林和铁氰化钾,生成橙红色安替比林染料
3. 分光光度测定:在510nm波长处测量吸光度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0.002mg/L(取样250mL时)
定量下限:0.008mg/L(4倍检出限)
相对标准偏差:≤5%(0.02mg/L浓度水平)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样和质控样(浓度覆盖测试范围)
2. 质控样相对误差应≤10%
3. 平行双样测定:相对偏差≤15%
4. 加标回收率:85%-110%
5. 质控样需有证标准物质(CRM)或实验室自制验证样品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保存:采集后立即加磷酸酸化至pH≤2,4℃避光保存,24h内完成蒸馏
2. 蒸馏条件:250mL样品加10mL磷酸,收集225mL馏出液(约30min)
3. 显色控制:馏出液调至pH10±0.2后,依次加入4-氨基安替比林和铁氰化钾
4. 显色时间:加入试剂后立即混匀,15min内完成测定
5. 比色条件:使用20mm比色皿,以试剂空白为参比

特别说明

1. 氧化剂干扰:游离氯等氧化剂会使酚氧化,采样时需立即加入过量硫酸亚铁消除
2. 硫化物干扰:用磷酸调pH≈4后,加入硫酸铜使生成硫化铜沉淀去除
3. 油类干扰:用四氯化碳萃取去除(需验证酚损失)
4. 显色pH值:严格控制在10.0±0.2,pH偏低显色不全,偏高溶液浑浊
5. 温度影响:显色温度需保持22-25℃,温度每升高1℃吸光度降低1%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