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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无机类 混标 标液/25种金属混标/(硼钠镁铝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硒锶钼镉锡锑钡铊铅)/介质:10%硝酸+微量氢氟酸)/GB 5009.268-2016第一法/下单请
标液/25种金属混标/(硼钠镁铝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硒锶钼镉锡锑钡铊铅)/介质:10%硝酸+微量氢氟酸)/GB 5009.268-2016第一法/下单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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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液/25种金属混标/(硼钠镁铝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硒锶钼镉锡锑钡铊铅)/介质:10%硝酸+微量氢氟酸)/GB 5009.268-2016第一法/下单请

BW900528XW-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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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L
曼哈格
100mg/L
+
0
标液/25种金属混标/(硼钠镁铝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硒锶钼镉锡锑钡铊铅)/介质:10%硝酸+微量氢氟酸)/GB 5009.268-2016第一法/下单请介绍:

备注:汞提供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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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5009.26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第一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品中硼、钠、镁、铝、钾、钙、钛、钒、铬、锰、铁、钴、镍、铜、锌、砷、硒、锶、钼、镉、锡、锑、钡、铊、铅等25种金属元素的定量检测

核心检测方法

1. 样品前处理:微波消解法(硝酸+过氧化氢体系)
2. 仪器分析: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3. 校准方法:外标法(需使用25元素混合标准溶液)

检出限与定量限

元素 检出限(mg/kg) 定量限(mg/kg)
硼/钠/钾/钙 0.01-0.5 0.03-1.5
重金属(铅/镉等) 0.0005-0.005 0.002-0.015
其他元素 0.001-0.05 0.003-0.15
质控样品要求

1. 每批次样品需带试剂空白
2. 每10个样品插入1个质控样(标准物质)
3. 加标回收率范围:85%-115%
4. 内标元素回收率:70%-130%
5.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关键实验步骤

1. 样品消解:称取0.5g样品,加入5mL硝酸+2mL过氧化氢,微波消解(最高温度180℃)
2. 定容:消解液用超纯水定容至25mL,含0.5%硝酸
3. 仪器调谐:优化ICP-MS的透镜电压、等离子体参数
4. 内标加入:在线加入钪(Sc)、锗(Ge)、铟(In)、铋(Bi)混合内标
5. 数据采集:采用碰撞反应池技术消除干扰

特别说明

1. 含硅量高的样品需添加氢氟酸(如提问中提到的微量氢氟酸)
2. 硼元素测定需使用耐氢氟酸进样系统
3. 汞元素需单独测定(本标准不适用)
4. 样品消解液必须澄清透明,否则需重新处理
5. 每24小时需清洗锥口,防止盐分沉积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