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AI采购助手
当前位置: 首页 产品中心 标准物质 有机类 混标 甲醇中3种兽药混标溶液(GB 31650.1-2022-B),100μg/mL 3 Veterinary Mix Solution in Methanol, 100μg/mL
甲醇中3种兽药混标溶液(GB 31650.1-2022-B),100μg/mL介绍:

产品基本信息:
储存条件:-20°C±5°C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甲醇中3种兽药混标溶液(-B) 100μg mL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该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核心部分,规定了120种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限量要求。
适用范围
1. 适用产品:畜禽肉、蛋、奶、水产品等动物源性食品
2. 管控对象:包括但不限于β-受体激动剂类、抗生素类、抗寄生虫类等120种兽药
3. 监管环节:覆盖养殖、屠宰、加工及市场流通全链条
核心检测方法
1. 前处理:采用乙腈/乙酸乙酯提取,C18或HLB固相萃取柱净化
2. 分析设备:LC-MS/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为主分析方法
3. 分离条件:反相C18色谱柱,梯度洗脱程序分离目标物
4. 质谱条件:ESI离子源,多反应监测模式(MRM)
检出限与定量限
兽药类别 检出限(LOD) 定量限(LOQ)
β-受体激动剂类 0.1-0.5 μg/kg 0.3-1.5 μg/kg
四环素类 2-5 μg/kg 5-15 μg/kg
磺胺类 1-3 μg/kg 3-10 μg/kg
注:实际限值需根据具体化合物及基质特性确定
质控样品要求
1. 标准物质:必须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 31650.1-2022-B系列)
2. 基质匹配:空白基质添加标样需与待测样品同源
3. 浓度梯度:至少包含空白、LOQ、MRL(最大残留限量)3个水平
4. 平行数量:每批次不少于10%的质控样平行测定
关键实验步骤
1. 提取:试样均质后,加入含内标的乙腈溶液振荡提取
2. 净化:提取液经冷冻除脂后过固相萃取柱,甲醇洗脱
3. 浓缩:40℃氮吹浓缩至近干,流动相复溶
4. 上机分析:按设定LC梯度程序分离,MRM模式采集数据
5. 定量:采用内标法定量(同位素内标优先)
特别说明
1. 3种兽药混标使用要求:开封后-18℃避光保存,使用前需室温平衡
2. 基质效应验证:不同基质需进行离子抑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