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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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14 | 20.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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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8 | 4.99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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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11 | 7.17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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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3 | 0.814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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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5 | 9.1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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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10 | 2.1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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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
BW085515 | 0.897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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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Cd镉标准溶液校准曲线
NCS1876660(1-5) | 0.2μg/L,0.4μg/L,0.6μg/L,0.8μg/L,1.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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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Fe铁标准溶液
NCS1876647 | 0.5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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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Cl氯离子标准溶液
NCS1876642 | 4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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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砷As标准溶液校准曲线
NCS1876662(1-5) | 10μg/L,20μg/L,30μg/L,40μg/L,5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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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总氮
NCSZ-TN-120ug/mL | 120ug/mL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优级纯硝酸钾、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19-7
硝酸盐氮标样
11.44
0.68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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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 预处理:强调水样浊度干扰消除,需经0.45μm滤膜过滤
• 显色条件:强调蒸发至干过程中需避光操作,防止光解干扰
1. 硝酸盐氮(以N计)浓度计算时需考虑硝酸根(NO₃⁻)与氮的换算系数(1mg NO₃⁻-N = 4.426mg NO₃⁻)
2. 两种方法均要求标准曲线至少包含5个浓度点,且需定期用质控样验证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