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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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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

BW02019-1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20.0mg/L {{inventory}}
硝酸盐氮标样/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优级纯硝酸钾、三次纯化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19-14

硝酸盐氮标样

20.0

1.4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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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及废水中硝酸盐氮的测定,特别适用于低浓度硝酸盐氮的检测。

方法原理:通过酚二磺酸与硝酸盐在浓硫酸条件下生成硝基化合物,经碱性环境显色后,在410 nm波长处进行分光光度测定。

检出限:最低检测浓度为0.02 mg/L(以N计),测定范围为0.02-2.0 mg/L(需通过稀释处理高浓度样品)。

关联要求:实验需控制氯离子干扰(<10 mg/L),浑浊样品需预先过滤,亚硝酸盐氮超过0.2 mg/L时需加氨基磺酸消除干扰。

2.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及污水处理厂出水中的硝酸盐氮测定。

方法原理:利用硝酸根离子在220 nm波长处的特征吸收,通过双波长法(扣除275 nm背景吸收)消除有机物干扰。

检出限:方法检出限为0.08 mg/L(以N计),测定上限为4 mg/L,高浓度样品需稀释后测定。

特殊要求:需验证样品中有机物背景干扰程度,氯化物浓度高于1000 mg/L时需通过硫酸银沉淀预处理。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

关联章节:第三法 离子色谱法(适用于硝酸盐氮及其他阴离子联合测定)。

适用范围:天然矿泉水中硝酸盐的测定,同时可检测氟化物、氯化物等指标。

检出能力:最低检测质量浓度0.008 mg/L(以N计),线性范围可达0.008-10 mg/L。

系统要求:需配备碳酸盐淋洗液系统,进样前需经0.22 μm滤膜过滤及OnGuard RP柱去除有机物。

关键指标换算说明

硝酸盐(NO₃⁻)与硝酸盐氮(以N计)的换算关系:1 mg/L NO₃⁻-N = 4.43 mg/L NO₃⁻。标准中标注"以N计"时,报告值需按氮元素含量进行计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