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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恩诺沙星溶液标准物质_9310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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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恩诺沙星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457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93106-60-6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恩诺沙星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恩诺沙星GBW(E)090817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恩诺沙星CAS号:93106-60-6,分子式:C19H22FN3O3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法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GBW(E)084574

甲醇中恩诺沙星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4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0-4)℃冷藏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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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动物源性食品(包括肌肉、脂肪、肝脏、肾脏等)中恩诺沙星及其代谢物环丙沙星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规定
关联内容: 明确规定了恩诺沙星在不同动物组织中的残留限量(如牛/羊肌肉中MRL为100 μg/kg,鸡肝中MRL为200 μg/kg)
检出限要求: 检测方法需满足恩诺沙星的定量限(LOQ)不高于10 μg/kg
GB/T 20366-2006《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水产品、畜禽产品中恩诺沙星等12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的定量检测
关联内容: 规定以甲醇为溶剂的标准溶液配制流程,样品前处理采用乙腈提取、固相萃取净化
检出限: 恩诺沙星的方法检测限(LOD)为0.3 μg/kg,定量限(LOQ)为1.0 μg/kg
农业部公告第1025号-26-2008《动物源食品中恩诺沙星残留检测 高效液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针对动物肌肉、肝脏、肾脏等组织中恩诺沙星残留的筛选和确证检测
关联内容: 要求使用甲醇配制恩诺沙星标准储备液,流动相为甲醇-磷酸盐缓冲体系
检出限: 方法检测限为5 μg/kg,定量限为10 μg/kg
GB/T 21312-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涵盖水产品、禽肉、牛奶等基质中恩诺沙星的多残留分析
关联内容: 规定标准溶液需用甲醇配制并避光保存,采用同位素内标法定量
检出限: 恩诺沙星的LOD为0.1 μg/kg,LOQ为0.5 μg/kg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