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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醛溶液标准物质_75-07-0,乙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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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乙醛溶液标准物质

BW03397-1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5-07-0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0mg/L {{inventory}}
水中乙醛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乙醛(CAS号:75-07-0)为原料以实验室一级用水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397-1

水中乙醛溶液标准物质

10000

0.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进行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藏(0-4℃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DB -WAX (30m×0.25μm×0.25μm)

流量:3.0mL/min;分流比:100:1

进样口:200℃;检测器:200℃

柱箱:40℃(5min),10℃/min→100℃(0min)

2.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乙醛

7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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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相关标准及解读
HJ 503-2009 《水质 乙醛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乙醛的测定
关联内容
方法原理:水样经吹扫捕集或直接进样,通过气相色谱分离后,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检测
前处理:需对样品进行酸化处理(pH≤2),抑制乙醛挥发损失
检出限
直接进样法:0.02 mg/L
吹扫捕集法:0.001 mg/L
GB/T 5750.1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有机物指标》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乙醛的检测
关联内容
引用方法:气相色谱法(原理同HJ 503),衍生化-高效液相色谱法作为备选方案
质量控制:要求添加内标物(如氟苯)进行回收率校正
检出限 气相色谱法最低检测质量0.1 ng(对应浓度0.005 mg/L)
注:标准物质应选择经国家计量认证的乙醛溶液标准物质(如GBW(E)080640),其特性包括明确的质量浓度(如1000 μg/mL±2%)、基体介质(超纯水)及有效期(通常12个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