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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标样_7440-38-2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砷标样

BW01020-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38-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0.102mg/L {{inventory}}
砷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高纯三氧化二砷、高纯氢氧化钠、高纯硝酸和纯水为原料,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随机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抽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48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0~4)℃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使用完毕,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酸溶液或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1020-6

砷标样

0.102

0.008

5%HNO3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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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T 5009.11-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适用范围:适用于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包括粮食、蔬菜、水产品等基质。

方法原理:

总砷测定:采用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或银盐法
无机砷测定: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法

检出限:

氢化物原子荧光法:总砷检出限0.01 mg/kg
银盐法:总砷检出限0.1 mg/kg
无机砷测定最低定量限0.01 mg/kg

关联内容: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GBW10010大米粉砷标准物质)进行方法验证,规定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0%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砷的测定

方法特性:

方法检出限:0.3 µg/L
测定范围:1.2-20.0 µg/L(可扩展至100 µg/L)

质控要求:

每批样品需带质控样(如GSB07-3171-2014水质砷标样)
要求空白值≤0.1 µg/L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砷相关参数:

方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检出限:0.002 mg/kg
定量限:0.006 mg/kg

基质适用范围:适用于乳制品、油脂类、饮料等多种食品基质中砷的测定

WS/T 211-2020《血中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生物监测指标:

方法检出限:0.27 µg/L(全血)
线性范围:0.5-50 µg/L
回收率要求:85%-110%

样品处理:采用硝酸-过氧化氢微波消解体系,规定消解温度不超过18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