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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标样_744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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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标样

BW01020-25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38-2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4.89μg/L {{inventory}}
砷标样介绍:

本标准物质用于水中砷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高纯三氧化二砷、高纯氢氧化钠、高纯盐酸和纯水为原料配制而成。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使用一级有证砷单元素溶液标准物质GBW08611比对检测定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随机对分装后的样品进行抽样,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2~8)℃冷藏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样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转移至250mL容量瓶中,用稀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L)

扩展不确定度

(μg/L)

基体

BW01020-25

砷标样

4.95

0.48

1%HCl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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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砷标样的相关标准解读
1. GB 5009.11-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适用范围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定量检测,适用于各类食品基质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使用经国家认证的砷标准溶液/标样进行仪器校准(如原子荧光光谱法、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法)
  • 规定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应覆盖0~100μg/L,标样需与待测样品基体匹配
检出限
  • 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总砷检出限0.01mg/kg,无机砷0.02mg/kg
  •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法:无机砷检出限0.01mg/kg
2. HJ 694-2014 《水质 砷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砷的测定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使用有证砷单元素标准溶液(GSB 04-1712-2004)
  • 规定标准系列溶液配制梯度为0.00、1.00、2.00、5.00、10.00μg/L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3μg/L,测定下限1.2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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