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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铬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_7440-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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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总铬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

BW0129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440-47-3 5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水中总铬溶液标准物质/介质:1%硝酸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高纯重铬酸钾、高纯硝酸、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基体

BW01298

总铬溶液

1000

2%

1%硝酸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和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该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瓶封装,每瓶50mL。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

2.储存及使用:阴凉洁净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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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测定水质中铬(总铬)及其他64种元素的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总铬的痕量分析,检测浓度范围为0.0005~0.1 mg/L。
2. 介质要求 标准第5.3条明确规定:样品保存需用优级纯硝酸酸化至pH<2。标准溶液配制时要求使用1%(v/v)硝酸溶液作为介质,以防止铬元素水解或吸附损失。
3. 前处理关联
针对总铬测定:
• 水样需经0.45μm滤膜过滤后酸化保存
• 含悬浮物样品需采用硝酸-氢氟酸高压消解体系完全溶解
• 标准工作曲线须用1%硝酸逐级稀释配制
4. 检出限
• 方法检出限(MDL):0.0005 mg/L
• 定量下限(LOQ):0.002 mg/L
该灵敏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总铬Ⅲ类限值要求(0.05 mg/L)
5. 质控要求
• 每批样品须带空白对照(1%硝酸)
• 加标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5%
• 使用NIST 1643e等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准确度验证
6. 标准关联
与HJ 776-2015(ICP-OES法)的差异:
• ICP-OES法铬检出限为0.002 mg/L
• 样品前处理要求与介质浓度一致(均需1%硝酸体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