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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3)计_766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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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3)计

BW0205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664-41-7 5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3)计介绍:

本标准溶液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溶液以优级纯氯化铵、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分光光度法检测验证。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介质

BW02058

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3)计

1000

2%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24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聚乙烯塑料瓶包装,每支 50mL。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常温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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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计)的相关标准解读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范围0.025 mg/L~2 mg/L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使用氨标准溶液(以N计)进行校准
• 规定水样预处理方法(如絮凝沉淀法)
• 强调干扰物质消除措施(如硫化物、钙镁离子等)
检出限与测定限: • 检出限:0.025 mg/L(对应光程10mm比色皿)
• 测定下限:0.10 mg/L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及工业废水中氨氮测定,特别适用于高氯废水(Cl->20000 mg/L)
方法特点: • 采用次氯酸钠氧化法进行显色反应
• 需配制氨标准储备液(1000 mg/L)
• 规定显色时间严格控制在60 min±2 min
灵敏度指标: • 检出限:0.01 mg/L(光程30mm比色皿)
• 测定下限:0.04 mg/L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氨氮检测方法: • 纳氏试剂法(对应HJ 535)
• 酚盐分光光度法(适用于余氯干扰较大的水样)
质量控制要求: • 标准曲线相关系数应≥0.999
• 每批样品需带质控样,允许偏差≤10%
• 平行样相对偏差≤15%

特别说明:所有标准均要求使用有证标准物质(CRM)进行校准,氨氮标准溶液应满足GBW(E)080669等有证标准物质要求,溶液配制需按照JJG 1006-1994《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