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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3)计_766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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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3)计

BW0205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664-41-7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500μg/mL {{inventory}}
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以(NH3)计介绍:

本标准溶液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溶液以优级纯氯化铵为原料、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分光光度法检测验证。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介质

BW02057

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

500

2%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溶液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24 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溶液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安瓿瓶封装,每瓶20mL。常温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污染。置于清洁阴凉处保存。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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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及解读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5部分:无机非金属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氨氮(以NH3计)的测定,涵盖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水杨酸分光光度法等方法。
关联内容: 1. 标准中要求使用水中氨溶液标准物质(GBW(E)080643)进行校准曲线绘制;
2. 规定了样品保存条件:需用硫酸酸化至pH≤2,4℃冷藏保存,24小时内测定;
3. 方法原理:纳氏试剂法基于NH3与碘化汞钾的显色反应,水杨酸法则通过次氯酸盐氧化生成蓝色化合物。
检出限: 纳氏试剂法:0.025 mg/L(以NH3计)
水杨酸法:0.008 mg/L(以NH3计)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氨氮的测定,量程0.025-2 mg/L(以NH3计)。
关键要求: 1. 明确要求使用国家有证标准物质(如GBW(E)080643)进行质控;
2. 干扰处理:规定预蒸馏法去除色度、浊度干扰;
3. 校准曲线线性:相关系数需≥0.999。
检出限: 最低检出浓度0.025 mg/L(对应吸光度0.01)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浓度氨氮废水(0.2-2000 mg/L)的测定,特别适用于含油脂、浑浊度高的样品。
方法特点: 1. 需使用硫酸铵标准溶液(HJ 537-2009附录A)进行方法验证;
2. 蒸馏条件:控制pH=6.0-7.4,馏出液用硼酸吸收;
3. 滴定终点:采用甲基红-亚甲基蓝混合指示剂。
检出限: 最低检测质量0.2 mg(相当于取250 mL水样时检出限0.8 mg/L)

注:上述标准均规定氨溶液标准物质应满足GBW标准物质编号要求,使用前需在20±1℃恒温平衡,开封后建议3个月内使用完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