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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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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

BW0235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75μg/mL {{inventory}}
总氮标准溶液/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作为工作标准,用于日常分析和检测,也可用于检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特优级纯硝酸钾、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介质

BW02359

总氮溶液标准物质

75

3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离子色谱法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溶液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聚乙烯塑料瓶包装,每瓶5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匀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溶液打开后应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污染。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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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总氮(以N计)测定的相关标准解读
1.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液态样品中总氮的测定
方法原理: 120-124℃碱性条件下过硫酸钾消解,将有机氮和无机氮转化为硝酸盐,紫外分光光度法在220nm和275nm波长处测定吸光度
检出限与量程: 最低检出浓度0.05mg/L(以N计),测定上限为4mg/L。超出量程需稀释处理
干扰因素: 浊度>3NTU时需离心去除,六价铬浓度>0.05mg/L时需添加盐酸羟胺消除干扰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适用范围: 食品、农产品中蛋白质含量的间接测定,通过凯氏定氮法测定总氮后乘以换算系数
方法原理: 硫酸铜/硫酸钾催化消解,将有机氮转化为铵盐,蒸馏后用硼酸吸收,盐酸标准溶液滴定,检出限达0.02mg/g(以N计)
特殊说明: 乳制品检测需增加消解助剂,含硝酸盐样品需采用改良凯氏定氮法
3. 《土壤 总氮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适用范围: 农业、林业、环境等领域土壤样品中总氮(包括有机氮、铵态氮、硝态氮)的测定
方法特性: 检出限0.004g/kg(以N计),消解温度需精确控制410±10℃,蒸馏时间6-8分钟
质控要求: 每批次需带标准物质(如GBW07401土壤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回收率应控制在85-110%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