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缓冲吸收贮备液(符合HJ482-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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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缓冲吸收贮备液(符合HJ482-2009)
SJRY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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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D
BW902040 |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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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氯甲苯
BW901082 |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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钋-210
NIM-RM6008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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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
H17490-5mL | GCS,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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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醛缓冲吸收贮备液(符合HJ482-2009)
SJRY05 | 5.5%mL/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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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0429
K-03112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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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腈中三唑磷标准品
NCS1601335-100B2 | 1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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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2'-岩藻糖基乳糖(2'-FL)溶液
NCSG1603380-10000C | 1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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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乳糖-N-新四糖(LNnT)溶液
NCSG1603385-3000C | 3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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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昆布三糖溶液
NCSG1603694-2000C | 2000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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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氯甲烷甲醇中MK-9溶液
NCS1603698-500A | 0.5mg/mL



一、本品是根据HJ 482-2009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以甲醛(36%~38%)、CDTA-2Na、氢氧化钠为原料,在(20±3)°C的恒温条件下配制而成。
二、本产品常温下为无色透明溶液。
三、本产品贮存于50mL玻璃瓶中,需在冷藏下避光保存。
四、产品保质期12个月。
五、使用方法:本产品每瓶50mL,打开后应立即使用,临用前用纯水稀释100倍,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玷污。
声明
1. 本溶液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说明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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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包括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测定。甲醛缓冲吸收贮备液为本标准中二氧化硫吸收液配制的基础溶液。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