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氮标样/以(N)计
-
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29 | 2.12mg/L
-
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42 | 98.7mg/L
-
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80 | 2.00mg/L
-
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39 | 1.99μg/mL
-
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68 | 8.73mg/L
-
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50 | 1.23mg/L
-
总氮标样
BW02041-52 | 3.52mg/L
-
甲醇中强力霉素
BW-SCL-TM-00041 | 1000 mg/L
-
甲醇中金霉素
BW-SCL-TM-00040 | 1000 mg/L
-
甲醇中四环素
BW-SCL-TM-00263 | 1000μg/mL
-
甲醇中三聚氰胺
BW-OTL-HM-01554 | 100μg/mL
-
正己烷中4,4’-滴滴滴
BW-NCL-HN-00023 | 100μg/mL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特优级纯硝酸钾、三次纯化水(电渗透、离子交换、石英器蒸馏,符合分析实验室一级用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支20mL。常温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标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41-37
总氮标样
99.8
5.0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总氮标样/以(N)计
手机版:总氮标样/以(N)计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当取样量为10mL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5mg/L,测定下限为0.20mg/L。
特别说明:本标准代替GB 11894-89,现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均采用HJ 636-2012方法。实验中使用的无氨水需通过离子交换法或蒸馏法制备,电导率需≤0.3mS/m(25℃)。
当使用硝酸钾(KNO3)标准物质时,需进行氮含量换算:
ρ(N) = (MN/MKNO3) × ρ(KNO3) = (14.01/101.10) × ρ(KNO3) ≈ 0.1385 × ρ(KNO3)
式中:M为摩尔质量(g/mol),ρ为质量浓度(mg/L)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