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总氮标样/以(N)计
总氮标样/以(N)计_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总氮标样/以(N)计

BW02041-49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2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mg/L左右 {{inventory}}
总氮标样/以(N)计介绍:

本标准物质可用于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等。

一、 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高纯硝酸钾、全自动逆渗透纯水机制备的实验室一级水为原料,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采用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二、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要求,采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玻璃安瓿瓶封装,每20mL。常温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 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10.0mL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纯水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041-49

总氮标样

1.01

0.07

H2O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总氮标样/以(N)计

手机版:总氮标样/以(N)计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总氮标样(以N计)的主要标准及解读:
1.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总氮测定
关联内容
• 方法原理:120-124℃碱性介质中,过硫酸钾氧化分解氮化合物生成硝酸盐,经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
• 标样要求:需使用硝酸钾标准溶液(以N计)绘制校准曲线
检出限 0.05mg/L(以N计)
2. GB 11894-89《水质 总氮的测定》(已废止,被替代)
历史关联:原标准检出限为0.05mg/L,现行方法仍延续类似技术指标
3. GB/T 12763.4-2007《海洋调查规范 第4部分:海水化学要素调查》
适用范围 海水样品中总氮测定
方法特点 高温氧化-化学发光法,检出限0.008mg/L(以N计)
4. 《肥料 总氮含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含氮肥料产品检测
检出限 0.005%(以N计),适用于高浓度氮标样验证
关键共性要求:
• 所有标准均要求标准物质应溯源至国家一级标准物质
• 总氮计算结果均以氮元素质量浓度(mg/L)或质量分数(%)表示
• 不同基体样品(水样/固体)需选择对应基体的标准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