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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总氮混合标准溶液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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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总氮混合标准溶液

BW0245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总磷10μg/mL;总氮100μg/mL {{inventory}}
总磷/总氮混合标准溶液介绍:

本标准溶液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与认证评价等。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溶液磷酸二氢钾、硝酸钾为原料,一级水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法配制作为浓度标准值,并采用离子色谱法及分光光度法检测验证。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介质

BW02456

总磷/总氮混合标准溶液

总磷(以P计

10mg/L

2%

H2O

总氮以N计

100mg/L

2%

H2O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定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引入的不确定度合成。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2012标准物质定值的通用原则及统计学原理,用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聚乙烯封装,每支100mL。使用时根据需要准确移取。置于清洁阴凉处保存。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尽快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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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解读
1. GB 11893-89《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总磷的测定
关联内容: 总磷混合标准溶液需包含磷酸盐形态(如KH₂PO₄),消解后转化为正磷酸盐进行测定
方法采用过硫酸钾高温消解,消除有机磷和无机磷的形态差异
检出限: 0.01 mg/L(以P计)
注意事项: 需控制消解温度(120℃±1℃)和时间(30分钟),避免浊度或色度干扰
2. GB 11894-89《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氮的测定
关联内容: 总氮混合标准溶液需包含硝酸盐、亚硝酸盐和有机氮(如尿素、氨基乙酸等)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将不同形态氮转化为硝酸盐
检出限: 0.05 mg/L(以N计)
注意事项: 消解后需冷却至室温,避免高温开盖导致氨挥发损失
3. HJ 636-2012《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与GB 11894-89类似,为现行有效版本
改进点: 明确了消解压力容器的耐压要求(≥1.1 MPa)
规定空白吸光度应≤0.030
混合溶液使用要求
总磷/总氮混合标准溶液需分装避光保存(4℃冷藏),避免微生物降解
配制时应确保两种目标物无化学反应(如磷酸盐与铵盐在酸性条件下可能生成沉淀)
使用时需分别进行消解前处理,总磷消解为酸性条件,总氮为碱性条件,避免交叉干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