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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甲醇中1,3,5-三甲苯标准样品_108-67-8,1,3,5-三甲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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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甲醇中1,3,5-三甲苯标准样品

BW0451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67-8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24.7μg/mL {{inventory}}
标样-甲醇中1,3,5-三甲苯标准样品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1,3,5-三甲苯纯品为原料,以农残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1,3,5-三甲苯CAS:108-67-8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4516

1,3,5-三甲苯

124.7

5%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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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中35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包含1,3,5-三甲苯。

关联内容:标准中规定使用甲醇中1,3,5-三甲苯标准样品进行仪器校准、方法验证和质量控制。该化合物作为目标物之一,需通过标准曲线进行定量分析。

检出限:1,3,5-三甲苯的方法检出限为0.5 μg/m³(采样体积10 L时)。

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64种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涵盖1,3,5-三甲苯。

关联内容:标准明确要求使用经认证的甲醇基质标准样品进行系统性能测试,标准样品的不确定度需≤5%。

检出限:单个化合物方法检出限为0.01 mg/m³(以采样体积10 L计)。

3. 《化学品理化及危险性检测实验室安全要求》

适用范围:规范化学品实验室安全操作,包括标准样品的储存和使用。

关联内容:对甲醇中1,3,5-三甲苯标准样品的保存提出明确要求:需避光保存于-18℃以下环境,开封后需进行稳定性验证。

特别说明:标准样品应优先选择通过CNAS认证的有证标准物质(CRM),证书需包含定值方法、不确定度来源及有效期等关键信息。实验过程中需定期进行期间核查,确保量值溯源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