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二硫化碳中1,3,5-三甲苯溶液标准物质
二硫化碳中1,3,5-三甲苯溶液标准物质_108-67-8,1,3,5-三甲苯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二硫化碳中1,3,5-三甲苯溶液标准物质

BW0320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8-67-8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49.1μg/mL {{inventory}}
二硫化碳中1,3,5-三甲苯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1,3,5-三甲苯(CAS号:108-67-8)为原料,无苯二硫化碳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μg/mL)k=2)

BW03202

二硫化碳中1,3.5-三甲苯溶液标准样品

50.0

4.0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冻(-18℃以下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 (30m×320μm×0.25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00℃;检测器:250℃

柱箱:40℃(5min)→15℃/min→250℃

2. 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1,3,5-三甲苯

108-67-8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二硫化碳中1,3,5-三甲苯溶液标准物质

手机版:二硫化碳中1,3,5-三甲苯溶液标准物质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包括1,3,5-三甲苯)的定量分析,涵盖环境监测、污染源排查等领域。
关联内容:
• 规定使用二硫化碳作为溶剂解析吸附管中的目标化合物
• 明确1,3,5-三甲苯在色谱分离中的保留时间定性要求
• 要求标准溶液与样品同步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检出限:该方法中1,3,5-三甲苯的仪器检出限为0.02 μg/m³(以采样体积12 L计)。
2. GB/T 15000.7-2017《标准样品工作导则 第7部分: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规定化学标准物质(包括1,3,5-三甲苯溶液)生产的技术要求,涵盖均匀性、稳定性、定值等质量控制环节。
关键指标:
• 要求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3%(k=2)
• 规定溶液标准物质的有效期应通过长期稳定性试验确定
• 明确二硫化碳溶剂中杂质对目标物定值的影响评估要求
3. 《环境空气 苯系物的测定 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针对环境空气中C6-C12芳香烃化合物检测,包含1,3,5-三甲苯的测定。
方法特性:
• 使用二硫化碳作为脱附溶剂时需进行脱附效率验证
• 规定标准曲线相关系数≥0.995
• 要求标准溶液配制应使用色谱纯级溶剂
方法检出限:当采样体积为10 L时,1,3,5-三甲苯的方法检出限为0.5 μg/m³。

注:上述标准中涉及1,3,5-三甲苯溶液标准物质的应用,均要求避光保存于4℃以下环境,开封后需进行稳定性验证。使用前应平衡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