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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氏试剂(碘化钾 氯化汞 氢氧化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纳氏试剂A)HJ53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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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氏试剂(碘化钾 氯化汞 氢氧化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纳氏试剂A)HJ533

SJRY3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0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符合《HJ533-2009》 {{inventory}}
纳氏试剂(碘化钾 氯化汞 氢氧化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纳氏试剂A)HJ533介绍:

一、样品制备

本产品是根据《HJ 533-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采用优级纯碘化钾、氢氧化钠、分析纯氯化汞为原料,在室温20±3℃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产品的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紫外分光光度法进行空白吸光度值检查。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产品量值的溯源性。

三、特征量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采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对分装后的产品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该产品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产品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 12 个月。

五、包装、贮存和使用

本产品采用聚乙烯瓶包装,,500mL/瓶,(2~8)℃冷藏避光贮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静置,不可摇晃。本标准物质打开后应尽快使用,避免玷污。

注意:本产品常温下为淡黄色透明溶液,随着存放时间的增加可能会有少许红棕色沉淀,属于正常现象不影响使用。

警告:二氯化汞为剧毒物质,避免与皮肤和口腔接触。

六、检验结论合格

声明

1. 本产品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产品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说明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说明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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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商城编码 产品名称 标准值 规格 CAS号 有效期 库存 标准价 数量 操作
/
100mL
2026-07-22
6
320
/
100mL
2026-06-26
≥10
202
/
500mL
2026-07-28
≥10
672
5组分
5瓶/套
2026-07-27
3
564
100μg/mL
20mL
0
40
100μg/mL
20mL
0
40
相关标准及解读(按相关度排序)
1.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检测范围0.025-2mg/L(需稀释扩展)
方法原理: 氨与碘化汞钾(纳氏试剂)在强碱性条件下生成黄棕色络合物,420nm波长处比色定量
检出限: 0.025mg/L(按取样50ml计)
干扰控制:
• 钙镁等金属离子:加入酒石酸钾钠掩蔽
• 余氯:加入硫代硫酸钠消除
• 悬浮物:需预絮凝沉淀(Zn(OH)₂共沉淀法)
样品保存: 2-5℃冷藏24小时,加硫酸(pH≤2)可保存7天
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第5.1条
适用范围: 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氨氮的测定
方法特性:
• 检出限:0.03mg/L
• 测定范围:0.12-1.00mg/L(可稀释扩展)
特殊要求:
• 强调试剂空白值控制:要求试剂空白吸光度≤0.030(10mm比色皿)
• 规定纳氏试剂配制后需静置24小时取上清液使用
特别说明:两标准均明确要求含汞废液必须统一收集处理,禁止直接排放。HJ 535-2009对工业废水前处理要求更严格,GB/T 5750.5-2006更侧重饮用水检测的特殊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