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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γ-六六六溶液标准物质_58-89-9,γ-六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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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γ-六六六溶液标准物质

BW03517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58-89-9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丙酮中γ-六六六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准确定值的γ-六六六为原料,以农残级丙酮为溶剂,采用重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对本批次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品进行比对,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517

丙酮中γ-六六六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0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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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第9部分:农药指标》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中γ-六六六(林丹)等有机氯农药的检测,涵盖气相色谱法(GC-ECD)和气质联用法(GC-MS)。
关联内容
样品前处理: 明确要求使用丙酮等溶剂进行液液萃取或固相萃取
标准物质: 规定γ-六六六溶液标准物质需以丙酮为溶剂,浓度范围覆盖0.1-10 μg/mL
质控要求: 校准曲线需包含5个浓度点,相关系数≥0.995
方法特性
参数 气相色谱法 气质联用法
检出限(LOD) 0.02 μg/L 0.005 μg/L
定量限(LOQ) 0.05 μg/L 0.02 μg/L
精密度(RSD) ≤10% (同批次), ≤15% (不同批次)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规定γ-六六六在谷物、蔬菜等12类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范围从0.01 mg/kg(婴幼儿食品)到0.1 mg/kg(油料作物)
检测方法关联
配套检测: 要求使用丙酮作为提取溶剂,标准溶液配制需符合GB/T 27404-2008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优先标准: 明确γ-六六六的检测应优先选用GB 23200.113-2018等专项检测标准
3. 《水质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方法特性
溶剂系统: 允许使用丙酮-正己烷(1:1)混合溶剂进行萃取
标准溶液: γ-六六六丙酮溶液标准物质需进行基体匹配,建议使用有证标准物质
仪器参数: DB-5毛细管柱(30m×0.32mm×0.25μm),进样口温度250℃,检测器温度300℃
关键注意点
• 丙酮溶剂的纯度需达到农残级(≥99.9%),水分含量≤0.1%
• 标准物质开封后建议-18℃避光保存,开封后有效期缩短至3个月
• 不同标准间方法检出限存在差异,实验室需通过空白加标实验验证实际检测能力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