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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_60207-90-1,丙环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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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

BW033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0207-90-1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丙环唑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丙环唑CAS号:60207-90-1,分子式:C15H17Cl2N3O2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物质配制、重量容量法定值,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对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稳定性检验。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3322

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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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丙环唑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植物源性食品中丙环唑残留量的定量检测,覆盖基质包括叶菜类、浆果类及谷物制品。
关联内容: • 标准物质应用:采用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配制系列工作液(如1-100 μg/L),用于建立校准曲线
• 前处理流程:样品经乙腈提取后,通过分散固相萃取(QuEChERS)净化,减少基质干扰
检出限与定量限: 方法检出限(LOD)为0.01 mg/kg,定量限(LOQ)为0.03 mg/kg,满足欧盟MRLs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适用范围: 涵盖丙环唑在内的多农残筛查,适用于茶叶、中药材等复杂基质中痕量残留分析
关联内容: • 标准溶液要求:明确标准储备液需在-18℃避光保存,使用前用甲醇逐级稀释至工作浓度
• 质控要求:每批样品需加标回收实验,丙环唑回收率应控制在70-120%之间
检出能力: 丙环唑在该方法下的最低检测浓度为0.005 mg/kg,满足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要求
《蔬菜中334种农药多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针对鲜食蔬菜(如番茄、黄瓜)中丙环唑等农药的多残留快速筛查
关键参数: • 标准溶液稳定性:开封后标准工作液需在4℃保存且7天内有效
• 基质效应校正:要求采用空白基质匹配标准曲线消除离子抑制效应
方法性能: 丙环唑的定量限为0.02 mg/kg,相对标准偏差(RSD)≤15%
特别说明
1. 标准溶液开封后建议进行浓度验证,避免溶剂挥发导致定值偏差
2. 不同基质样品前处理时需调整净化条件(如石墨化碳黑用量)以优化回收率
3. 实验室应定期参加CNAS能力验证,确保标准物质使用的溯源性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