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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_60207-90-1,丙环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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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5422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0207-90-1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丙环唑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丙环唑CAS号:60207-90-1,分子式:C15H17Cl2N3O2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物质配制、重量容量法定值,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GC-FID)对标准物质进行均匀性、稳定性检验。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GBW(E)085422

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

1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6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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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的相关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源性食品中丙环唑等208种农药残留量的气相色谱-质谱检测方法,适用于蔬菜、水果、谷物等基质。
关联内容:
• 甲醇中丙环唑溶液标准物质用于绘制校准曲线或质控样
• 前处理包含乙腈提取、QuEChERS净化等步骤
检出限: 丙环唑的方法定量限(LOQ)为0.01 mg/kg
JJF 1855-2020 《纯度标准物质定值技术规范 有机纯物质》
适用范围: 规范甲醇中丙环唑等有机溶液标准物质的定值要求,涵盖均匀性、稳定性、不确定度评估等核心指标。
关键技术要求:
• 纯度定值需采用质量平衡法和定量核磁法交叉验证
• 溶液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应包含称量、稀释、均匀性等分量
• 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需提供稳定性监测数据
JJG 1006-1994 《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 规定甲醇中丙环唑溶液作为一级标准物质的通用技术要求,适用于国家级认证的标准物质。
核心指标:
• 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应≤1%
• 需提供3家以上实验室的协同定值报告
• 包装材料需与甲醇兼容(如棕色硼硅玻璃安瓿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