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萘析商城
当前位置: 首页 标准物质 有机类 单标 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
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_68-35-9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4248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68-35-9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国家有证纯度标准物质磺胺嘧啶 GBW(E)060901(CAS 号:68-35-9)为原料,以色谱级甲醇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溶液标准物质采用重量-容量定值,以配制值为标准值并采用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VWD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GBW(E)084248

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

10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液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结果表明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2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0-4)℃冷藏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超声溶解后使用,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您正在浏览的产品: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

手机版:甲醇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

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标准及解读:
《同位素内标稀释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血清中磺胺类药物》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血清中磺胺嘧啶等16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检测方法,其原理和技术要求同样适用于甲醇等溶剂中磺胺嘧啶溶液标准物质的定值分析
关联内容
• 明确要求标准物质应使用同位素内标法进行校准
• 规定了溶液标准物质的储存条件(-20℃避光保存)、有效期验证方法(定期质控检测)
检出限要求 方法检出限为0.1 μg/L(对应溶液浓度约0.05 ng/mL),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应低于方法检出限的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食品中14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交叉应用 其附录B明确规定了甲醇中磺胺类标准溶液配制要求:
• 纯度要求:标准物质主成分含量≥99.0%
• 溶剂验证:需通过空白实验确认甲醇溶剂无干扰峰
• 浓度偏差:工作溶液与储备液的浓度相对偏差应<5%
稳定性控制 要求每批次标准物质进行3个月加速稳定性试验(40℃保存),主成分含量变化不得超过初始值的±10%
特别说明:
使用前需核查证书信息,重点关注:
• 定值方法是否包含同位素稀释质谱法
• 是否提供不同储存温度下的降解速率数据
• 不确定度计算是否包含称量、定容、纯度引入的分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