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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乙酸(冰乙酸)溶液标准物质(GBZ300.112-2017)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产品以实物为准!

丙酮中乙酸(冰乙酸)溶液标准物质(GBZ300.112-2017)

BW04714
¥ 120.0
¥ 120.0
64-19-7
1.2mL
2027-05-20
秦境标物
1000μg/mL
+
≥10
丙酮中乙酸(冰乙酸)溶液标准物质(GBZ300.112-2017)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冰乙酸(CAS号:64-19-7)为原料,色谱级丙酮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冷藏(0~4)℃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DB-WAX (30m×0.25mm×0.25μm)

流量:0.5mL/min;

进样口:200℃;检测器200℃

2.色谱图:

序列

名称

CAS

1

冰乙酸

64-19-7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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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GBZ 300.112-20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12部分:乙酸》标准解读
1. 适用范围

该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乙酸(冰乙酸)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测定方法,适用于职业卫生监测中乙酸的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的测定。

2. 关联内容
采样方法 使用硅胶管采集空气样品,丙酮作为解吸溶剂
分析仪器 配备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气相色谱仪
色谱条件 推荐使用毛细管色谱柱(如DB-FFAP 30m×0.32mm×0.5μm)
质量控制 要求全程空白实验,相对标准偏差(RSD)应≤10%
3. 方法特性
检出限 0.6μg/mL(按采样体积15L计,最低检出浓度为0.04mg/m³)
定量范围 1.0-200μg/mL(对应空气浓度0.07-13.3mg/m³)
解吸效率 ≥95%(需定期验证)
保存期限 样品在4℃下可保存7天
4. 结果计算

采用外标法定量,计算公式:
C = (c × v) / (V × D)
式中:C-空气中乙酸浓度(mg/m³);c-解吸液中乙酸浓度(μg/mL);v-解吸液体积(mL);V-采样体积(L);D-解吸效率

5. 安全要求
采样人员需佩戴防有机蒸气滤毒盒
实验室操作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理(丙酮属于易燃易爆物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