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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嗪草酮溶液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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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酮中嗪草酮溶液标准物质

BW06660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2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丙酮中嗪草酮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和质量控制,以及食品、卫生、环境和农业等领域相应成分含量测定与残留检测。

一、 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嗪草酮(CAS: 21087-64-9)为原料,以色谱级丙酮为溶剂,采用重量-容量法准确配制而成。

二、 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以配制值作为溶液标准物质浓度的标准值,制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对照样采用气相色谱法-氢离子火焰检测器(GC-FID)比对计算,核验配制值。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三、 特性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μg/mL)

扩展不确定度(k=2)

(%)

BW06660

丙酮中嗪草酮溶液

100

3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四、 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JJF1343技术规范(等效ISO35指南),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对溶液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表明:均匀性符合F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量值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硼硅酸盐玻璃安瓿瓶包装,1.2mL/支,使用时需准确移取。

2.贮存及使用:(0-4℃)冷藏和避光条件下保存,启封前于室温(20±3)℃平衡,并充分摇匀,按需要准确移取。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六、分析方法(仅供参考)

1.分析条件:

检测器:GC-FID

色谱柱:HP-5(30m×250μm×0.25μm)

流量:1.0mL/min;

进样口:250℃;检测器:280℃

柱箱:80℃,15℃/ min→280℃(5min)

2. 谱图信息

编号

名称

CAS

1

嗪草酮

21087-64-9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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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丙酮中嗪草酮溶液标准物质相关标准解读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嗪草酮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米、大豆、菠菜、苹果等植物源性食品中嗪草酮残留量的测定。
关联内容:
• 标准溶液配制要求使用丙酮作为溶剂
• 规定样品前处理方法及色谱质谱条件
• 明确标准曲线制备的质量控制要求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01 mg/kg,定量限为0.02 mg/kg。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适用范围: 规定嗪草酮在各类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关联内容:
• 明确谷物、蔬菜等产品的残留限量值(如糙米0.05 mg/kg,大豆0.1 mg/kg)
• 为溶液标准物质的使用提供判定依据
《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适用范围: 农药登记残留试验中标准溶液配制与标定
关联内容:
• 规定标准物质纯度要求(≥99%)
• 明确丙酮等溶剂的使用规范
• 提供溶液储存条件(避光-18℃)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