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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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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BW02388d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mL {{goodObj.date}} 秦境 {{item.norm}} 20mg/L {{inventory}}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介绍:

本标准样品用于环境监测及相关的分析测试及宣贯的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实验室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与定值方法

本标准样品以回流花生油为原料,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为(20±3)℃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样品量值的溯源性。

二、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依据 JJF1343-2022《标准物质的定值及均匀性、稳定性评估》要求,用红外分光光度法对该标准溶液随机抽样进行均匀性检验和长期稳定性跟踪考察。结果表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

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样品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三、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溶液以玻璃安瓿封装,每支10mL。(0~4)℃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样品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四、稀释方法、标准值及扩展不确定度

本标准品应按以下程序稀释后方可使用: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移取5.0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四氯乙烯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为:

编号

名称

标准值

(mg/L)

扩展不确定度(k=2, mg/L)

基体

BW02388d

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21.0

2.1

四氯乙烯

声明

1. 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 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 仅对加盖“陕西秦境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 如需获得更多与应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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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餐饮服务单位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排放控制,规定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净化设备最低去除效率等要求。
关联内容: 标准中明确使用四氯乙烯作为油烟样品的吸收液,规定了油烟采样方法(金属滤筒或玻璃纤维滤筒)、前处理流程(四氯乙烯超声清洗法)及气相色谱分析法。
检出限与限值: 油烟排放浓度限值为2.0 mg/m³(小型餐饮)至5.0 mg/m³(大型餐饮),标准方法对四氯乙烯中油烟的定量检出限为0.1 mg/mL。
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针对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适用于工业油烟与餐饮油烟的检测。
关联内容: 规定了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通过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油烟的矿物油含量,详细描述了样品采集(滤筒捕集)、溶剂萃取(四氯乙烯超声提取)及定量分析流程。
检出限: 方法检出限为0.2 mg/m³(采样体积为1 m³时),四氯乙烯萃取液中油类物质的最低定量浓度为0.5 mg/L。
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适用范围: 涵盖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含油烟组分)的采样方法学要求。
关联内容: 虽然未直接规定四氯乙烯的使用,但作为油烟采样的基础规范,明确了滤筒采样装置的技术参数(如材质耐温性、捕集效率),与四氯乙烯萃取步骤形成方法链。
关键控制点补充说明
• 四氯乙烯纯度要求:需使用色谱纯级(≥99.9%),避免杂质干扰检测结果。
• 样品保存:萃取后样品应在4℃避光保存,24小时内完成分析。
• 干扰消除:需进行空白试验校正,排除滤筒本底及溶剂残留的影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