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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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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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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油烟标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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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污染源废气 油烟和油雾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油烟和油雾的测定,包括餐饮业、食品加工、工业生产等排放的油烟污染物。

关联内容:
• 与GB 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配套使用,用于验证油烟排放浓度是否符合限值要求。
• 标准中规定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通过超声萃取法提取油烟样品中的油类物质。
方法原理:

废气中的油烟通过滤筒采集后,用四氯乙烯进行超声萃取,萃取液经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总油含量。

检出限与量程:
指标参数
方法检出限0.02 mg/m³(以采样体积1.0 m³计)
测定范围0.06~20 mg/m³
关键步骤:
1.采样使用玻璃纤维滤筒,等速采样法采集废气
2.样品前处理需使用分析纯四氯乙烯进行三次超声萃取
3.萃取液经无水硫酸钠脱水后测定红外吸收值
质量控制要求:
• 每批样品需带空白实验,空白值不得超过方法检出限
• 平行样相对偏差应≤15%
• 四氯乙烯试剂需进行本底值检验

注:本标准未直接提供油烟标样配置方法,实际工作中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如油烟滤膜标样)进行质量控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