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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烟尘中重金属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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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中重金属总量测定相关标准解读

1. HJ 777-2015《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废气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中铜、锌等16种金属元素的测定,包含烟尘样品。
方法原理: 采用微波消解处理样品,使用ICP-MS进行多元素同时测定
检出限: 铅0.005μg/m³、镉0.001μg/m³(以采样体积500L计)
关联参数: 包含铅、镉、铬、汞等常见重金属总量测定

2. HJ 657-2013《环境空气和废气 铅等金属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镉、铬等金属总量的测定
前处理方法: 硝酸-高氯酸消解体系,适用于烟尘等颗粒物样品处理
检出限: 铅0.5μg/m³、镉0.05μg/m³(按采样体积250L计算)
特别说明: 需配合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执行

3. 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关联章节: 第6章规定了颗粒物采样的技术要求
执行要点: 采样时应控制等速采样流速误差≤±10%
配套标准: 需结合HJ 836-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执行

检测注意事项:

• 样品采集需使用石英滤膜或特氟龙滤膜
• 消解过程应控制温度防止挥发性元素损失
• 汞元素测定建议采用HJ 543-2009专项标准
• 总量测定需包含酸溶态和可提取态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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