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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中重金属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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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中重金属总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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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J 538-2009《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等重金属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Pb)、镉(Cd)、铬(Cr)、铜(Cu)、锌(Zn)、镍(Ni)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的测定方法,适用于烟尘、颗粒物中重金属总量的分析。

方法原理:通过等速采样采集烟尘样品,经酸消解处理后,使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消解液中的重金属浓度,最终计算废气中重金属总量。

检出限:铅(0.5 μg/m³)、镉(0.05 μg/m³)、铬(1.0 μg/m³)、铜(0.2 μg/m³)、锌(0.1 μg/m³)、镍(0.5 μg/m³)。

关联内容:需结合HJ/T 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并与HJ 685-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形成互补。

2. HJ 543-2009《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针对废气中气态汞及颗粒态汞总量的测定,适用于烟尘中汞的专项分析。

方法特点:采用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法,检出限可达0.05 μg/m³,覆盖烟气中汞的形态差异。

3. HJ/T 63.1-2001《大气固定污染源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专项分析:详细规定烟尘中镍的采样、消解及测定流程,检出限为0.5 mg/m³,适用于镍污染源的专项监测。

4. HJ 832-2017《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微波消解》

前处理关联:虽主要针对固体废物,但其微波消解程序(温度梯度控制、酸体系选择)可延伸应用于烟尘样品重金属提取,确保全量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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