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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闪点标准物质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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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口闪点标准物质

GBW(E)110054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50mL/瓶 {{inventory}} {{goodObj.date}} 中国计量院 {{item.norm}}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143.4 6.0 常温储存 黏度油类运输

开口闪点标准物质介绍:

浓度/纯度/标准值: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k=2) (℃)143.4 6.0
使用注意事项:瓶盖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本标物从包装瓶中倒出后不可再装回原瓶中作为标物使用。而且,本标物不能反复使用,每取样一次只能测一次闪点值。本标物测试得到的闪点值T0需修整到标准大气压(101.3kPa)下的闪点Tc,再与本证书给出的标准值进行比较。
特征形态:液态
基体:
主要分析方法: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定值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规格:150mL/瓶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定级证书量值信息:



标准值 扩展不确定度 (℃)(k=2) 单位 CAS 备注
温度 139.3 4.4 °C

保存条件:能源类/燃油,能源类/石油产品,能源类/燃料油及工业用油,物理学与物理化学/油品
保存条件:在常温下密闭避光保存。
研制单位名称: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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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开口闪点标准物质"相关的标准解读

GB/T 3536-2022《石油产品 闪点和燃点的测定 克利夫兰开口杯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测定除燃料油(闪点低于79℃)外的全部石油产品的开口闪点,测量范围覆盖79-400℃。特别针对润滑油、沥青、溶剂油等粘稠或深色油品。
标准物质要求:
• 必须使用经认证的甲苯标准物质(闪点5.5±0.5℃)进行仪器校准
• 验证试验推荐使用正十六烷(闭口闪点≥52℃)作为参比物质
关键参数: 允许重复性误差:同一操作者≤8℃;不同实验室再现性≤16℃

GB/T 267-1988《石油产品闪点与燃点测定法(开口杯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润滑油、深色石油产品、原油、残渣油等物质的闪点测定,测试温度上限可达400℃。
标准物质要求:
• 规定使用二级纯甲苯(GB 684)或已知闪点的标准油样进行仪器验证
• 标准油样应具有国家计量院颁发的标准物质证书
精度要求: 同一试样两次平行测定差值:闪点≤150℃时允许差4℃;>150℃时允许差6℃

特别说明:

1. 标准物质应储存在避光、低温(<10℃)环境中,开封后需进行密封保存
2. 进行闪点测试前必须用标准物质进行仪器校准,校准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3±5)℃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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