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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金属混标/镉汞铅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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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金属混标/镉汞铅砷

GNM-M045770-2013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100mL {{goodObj.date}} 国家有色金属 {{item.norm}} 不同浓度 {{inventory}} 常温储存 常温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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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金属混标/镉汞铅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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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解读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适用范围: 食品中镉含量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测定
检出限: 石墨炉法最低可达0.001 mg/kg,ICP-MS法可达0.0005 mg/kg
关联内容: 需配合微波消解或湿法消解进行前处理,适用于粮食、水产品、乳制品等基质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适用范围: 食品中总汞的原子荧光光谱法(AFS)和冷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
检出限: 原子荧光法检出限为0.002 mg/kg,适用于痕量汞分析
关联内容: 规定不同食品基质的消解方法,特别强调有机汞形态分析的衍生化步骤
注:以上标准现行有效,实验时需同步执行配套的质量控制要求(如加标回收率、空白试验等)。多元素混标使用时应验证元素间干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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