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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阿维菌素溶液标准物质_71751-41-2,阿维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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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中阿维菌素溶液标准物质

GBW(E)081566 {{goodObj.price > 0 ? '¥' + goodObj.price : '咨询'}} ¥{{goodObj.sell_price || 0}} 咨询 71751-41-2 1mL {{goodObj.date}} 海岸鸿蒙 {{item.norm}} 100μg/mL {{inventory}}

甲醇中阿维菌素溶液标准物质介绍:

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环境、食品、职业卫生、农业等领域农药成分残留检测,也可用于农药生产部门和检测实验室用于产品质量、监测方法评价和仪器校准等实验室质量控制;同时也适合作为认证考核现场专用标准物质。

一、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

本标准物质采用纯度经准确定值的农药标准品为原料,以色谱纯甲醇为溶剂,在室温20℃±4℃的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认定值和不确定度

标准值(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k=2)

GBW(E)081566

甲醇中阿维菌素溶液标准物质

100

2%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及温度变化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合成。

三、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气相色谱法进行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国家农药残留分析专用标准样品气相色谱法进行量值核对。

五、溯源性描述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六、正确性使用说明

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

七、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物质每支1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冷冻(–18℃±2℃)避光保存。

八、安全警示

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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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国家标准及详细解读

GB 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1. 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植物源性食品(包括蔬菜、水果、谷物等)中阿维菌素(Abamectin)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检测,涵盖甲醇作为提取溶剂的样品前处理过程,但最终检测目标为食品基质中的残留量。

2. 关联内容

• 样品前处理:规定使用甲醇-水溶液或乙腈作为提取溶剂,经QuEChERS方法净化
• 仪器参数:采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电喷雾电离(ESI+)模式,监测离子对为890.5→305.1(定量离子)和890.5→567.3(定性离子)
• 基质效应:要求使用基质匹配标准曲线进行定量分析

3. 关键指标

参数 数值 说明
检出限(LOD) 0.01 mg/kg 适用于绝大多数植物基质
定量限(LOQ) 0.02 mg/kg 满足我国及CAC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回收率范围 70%-120% 添加浓度0.02-0.2 mg/kg验证

4. 注意事项

1. 阿维菌素在甲醇中稳定性较好,但标准溶液需现配现用,避光保存
2. 检测过程中需注意色谱柱选择(推荐C18柱,粒径2.6 μm)
3. 需验证不同基质(如高色素、高油脂样品)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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