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中铬分析标准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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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铬
GBQC(E)01-0979 | 5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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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中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F14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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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中铅分析标准物质
RMH-F13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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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中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F14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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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中铬分析标准物质
RMY-D036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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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铬
GBQC(E)01-0979 | 5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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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中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F141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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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中铅分析标准物质
RMH-F134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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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中铬分析标准物质
RMH-F140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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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中铬分析标准物质
RMY-D036 | 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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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硫化物能力验证样品/硫化物(以S2-计)/240804
CTI-HJ-01039 | 硫化物(以S2-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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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硫化物能力验证样品/硫化物(以S2-计)/240803
CTI-HJ-01039 | 硫化物(以S2-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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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铸铁光谱分析用标准物质
GBW(E)010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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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铸铁光谱分析用标准物质
GBW(E)010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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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墨铸铁光谱分析用标准物质
GBW(E)010680 |
量值基本信息:
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mg/kg)
扩展不确定度(mg/kg)
RMH-F139
铬(Cr)
0.99
0.33
产品详细信息:
本标准物质对肥料中铬元素含量的研究和监控具有重要意义,可用于农业和环保等领域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精密度评价、人员考核及过程中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选择经筛查的稳定复合肥料为基体,采取强制干燥、研磨等特殊均质化手段,并经Co60辐射灭菌,经低温干燥后将样品在洁净室分装于塑胶瓶中避光保存。
二、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特性量
标准值(mg/kg)
扩展不确定度(mg/kg)
RMH-F139
铬(Cr)
0.99
0.33
本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不确定度评定中主要考虑多家实验室联合定值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标准物质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检验引入的不确定度分量。
三、均匀性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标准物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随机抽取分装后的标准物质样品,按照国家标准GB/T23349-2020《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和NY/T1978-2022《肥料 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采用酸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AAS)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最小取样量为0.5g。结果表明,该系列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3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检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采用多个实验室联合定值方式进行赋值。定值方法为酸消解-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GAAS)和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特性量值的溯源性。
五. 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以塑胶瓶封装,每瓶40g,在避光、清洁、室温处保存;打开和使用过程中
严格防止玷污;称量后要及时密封,防止产品受潮而板结和影响产品的特性。规定最小取样量为0.5g,使用时请不要低于该取样量;消解过程中尽量不要使用玻璃器皿,防止器皿引入污染元素。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实物批次为准!
GB/T 23349-2020《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标准解读(铬部分)
复合肥料
掺混肥料(BB肥)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含有机质的肥料
注:不适用于骨粉、鱼粉等动植物源性有机肥料
2. 原子吸收光谱法(AAS)
3. 原子荧光光谱法(AFS)
四、关键控制要求
铬含量判定需结合NY 1110-2010《水溶肥料汞、砷、镉、铅、铬的限量要求》等产品标准执行
• 铬标准溶液建议使用国家二级标准物质(GBW)
• 实验用水需符合GB/T 6682一级水标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以相应标准的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