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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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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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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介绍:

介质:四氯乙烯
组分浓度
-30(µ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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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标准及详细解读
1.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水环境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使用四氯乙烯作为萃取溶剂。
关联内容:
• 方法原理:通过四氯乙烯萃取水样中的油类物质,经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后,用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石油类浓度。
• 关键指标:石油类检出限为0.04mg/L,测定范围0.12-100mg/L。
• 关联标准:需同步参照《GB 3838-2002》中石油类限值要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0.05mg/L)。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关联内容:
• 石油类限值规定: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0.05mg/L,Ⅳ类水体≤0.5mg/L。
• 检测方法引用:明确要求采用HJ 637等标准方法进行检测。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适用范围: 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关联内容:
• 石油类排放限值:一级标准5mg/L,二级标准10mg/L(针对不同行业有细分要求)。
• 检测方法要求:明确使用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作为仲裁方法。
核心指标对比
标准号 检测对象 检出限 限值要求
HJ 637-2018 水样中石油类 0.04mg/L -
GB 3838-2002 地表水石油类 - 0.05mg/L(Ⅰ类)
GB 8978-1996 污水排放石油类 - 5-2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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