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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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样
BW00731 | 22.6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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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样
BW00731 | 1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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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 15.9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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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Y-OT-PR-00013 | 42.1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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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NCSZ-160133-2 | 38.5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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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NCSZ-160133-1 | 30.7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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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BW02218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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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所 亚硝酸盐(以氮计) 水质标样(GB/T27025)
GSB 07-3165-2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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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Re铼标准溶液
NCS1876703 | 5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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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硝酸盐标准溶液
NCS1876688 | 1u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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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C3H4O42- 丙二酸盐离子标准溶液
NCS142200 | 1000μ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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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物质/乙二胺-盐酸缓冲溶液
NCS1876677 | pH6.7~pH7.0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标准物质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物质工作导则》及GB/T2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用于红外分光光度法测试水中石油类的环境监测、分析测试、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以纯度经准确定值的石油类(按照正十六烷:异辛烷:苯=65:25:10体积比混合),以四氯乙烯为溶剂,在室温20℃±4℃洁净实验室中采用重量-容量法配制而成。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本标准物质以重量-容量法配制值作为浓度标准值,采用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溶液标准物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确保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
三、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检验
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2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包装、储存及使用
本标准物质每支10mL。携带或运输时应有防碎裂保护,建议置于室温阴凉避光处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4℃,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本标准物质打开后一次性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防止沾污。
五、使用方法:
用清洁干燥的移液管从安瓿中准确移取5.0mL标准溶液,至100mL容量瓶中,使用四氯乙烯准确稀释到刻度,充分混匀。
六、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BW021001s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批号:7J1353
编号
名称
标准值(μg/mL)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k=2)
BW021001s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42.9
6%
声明
1.本标准物质仅供实验室研究与分析测试工作使用。因用户使用或储存不当所引起的投诉,不予承担责任。
2.收到后请立即核对品种、数量和包装,相关赔偿只限于标准物质本身,不涉及其他任何损失。
3.仅对加盖“北京海岸鸿蒙标准物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标准物质专用章”的完整证书负责,请妥善保管此证书。
4.如需获得更多与使用有关的信息,请与技术咨询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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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销售的所有产品仅供实验科研使用,不用于人体及临床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海水等水体中石油类(四氯乙烯萃取物)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检测对象:可被四氯乙烯萃取并在特定红外波段(2930 cm⁻¹、2960 cm⁻¹、3030 cm⁻¹)有吸收的烃类物质。
样品经四氯乙烯萃取后,通过硅酸镁吸附去除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利用红外分光光度计测定石油类含量。
关键步骤:萃取→吸附分离→红外光谱定量分析。
注:检出限基于萃取体积500 mL,定容体积50 mL计算。
对于高浓度样品(>100 mg/L),需稀释后测定;低浓度样品可通过增加萃取体积提高灵敏度。
替代方法参考:HJ 1051-2019(荧光分光光度法)适用于更低浓度的石油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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